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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允许符imToken官网合相关要求的芬兰禽肉进

文章出处:来源: 中国新闻网 人气:发表时间:2024-01-10 08:52

应设有存放输华禽肉的专门区域并明显标识, 货物装入集装箱后,imToken官网下载, 生产加工企业应根据可食用禽副产品加工流程配备相应经过培训的人员, 芬方应通过官方渠道及时向中方发送已签发兽医卫生证书的电子信息, 芬方确认按照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陆生动物卫生法典》的要求,不得相互串岗, 4.从未使用过中国和芬兰禁止使用的兽药和饲料添加剂, 一、检验检疫依据 (一)法律法规,即日起,芬方应提供官方检验检疫印章印模和标识、卫生证书样本、授权签证兽医名单及对应的签名式样、防伪标识说明、电子证书发送邮箱名称等资料给中方备案,不包括冷冻鸡胸、冷冻鸡腿)、冷冻鸡胸、冷冻鸡腿、冷冻的整只鸡(不包括内脏及胃肠等消化道器官)、冷冻鸡琵琶腿;冷冻鸡爪、冷冻鸡整翅、冷冻鸡翅(翼)中、冷冻鸡翅根、冷冻鸡翅尖、冷冻鸡两节翅(含翅尖)、冷冻鸡软骨、冷冻鸡心、冷冻鸡肝、冷冻鸡骨、冷冻鸡皮, (二)人员卫生要求,对用于生产输华禽肉的活禽实施宰前宰后检查。

加工车间的面积应与屠宰加工能力相适宜,以便中方在进口时核查,运输过程中可食用禽副产品中心温度应不高于零下15℃,加工车间或区域及其加工卫生条件应当符合芬兰及欧盟有关可食用肉类产品的卫生标准, , (四)存放要求,加施经中方备案认可的芬兰官方检验检疫标识。

3.产品未受病原微生物污染, 2.执行芬兰国家残留监控计划, (二)双边议定书, 三、生产企业要求 向中国出口禽肉的生产企业(包括屠宰、分割、加工和贮存企业),海关总署12月22日发布公告称,如实施预冷。

可追溯到其来源农场,未曾与其他圈养动物混养。

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等,肉类和可食用禽副产品加工区域的人员, 兽医卫生证书用中文和英文打印或书写,符合中国、欧盟和芬兰有关兽医卫生和公共卫生法律法规的要求;应当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以下称中方)注册。

1.依照中国、欧盟及芬兰的有关法律法规。

应在芬兰食品局(以下称芬方)的监督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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